臺灣氣候環境及農業型態使然,病蟲害種類相當多,作物生產者在農作物栽培過程,面臨病蟲害、土壤、營養、栽培問題,往往需要使用營養劑、肥料、農藥,只是過度使用可能造成藥害、肥傷或導致農藥殘留,影響消費者的食用安全, 甚或威脅作物生產者自身健康,更增加環境污染風險;另外,針對非農業重點地區的都市,許多珍貴老樹死亡、行道樹生長不良,實應透過植物醫學專業知識及豐富的經驗進行診療。 植物保護工作以往主要由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大學專家協助進行,只是在業務越來越龐雜,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無法提供作物生產者即時的服務,因此,配合總統食安五環政見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化學農藥 10 年減半政策,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規劃推動植物醫師制度,期望未來透過訂定植物醫師法及國家考試,選出專業、 經過認證的植物醫師,開立簽證、提供全方位且即時的植物健康診療服務,協助作物生產者降低生產成本、減少農藥殘留及順利輸銷農產品至全世界。      

        如同人們生病了需要尋求醫師協助看病開處方,植物生病出現異常也需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植物醫師來協助診斷並對症下藥。目前此植物醫師的角色仍多由各農藥行的老闆在擔任。當農友遇到問題,各試驗單位診斷服務資源有限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詢問老闆,然而農藥行少有診斷的專業設備,農友也多用口述,因此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老闆往往只能依據經驗來推斷,並開出藥劑請農友回去試用,若無效便再重新推出新的藥劑,如此不斷循環直到問題解決為止。倘若能在第一時間便做出正確的診斷,勢必能減少許多非必要之藥劑的施用,避免農藥殘留的發生,對食安及環境皆有利,此即為植物醫師存在的重要性。

        除了先後在中興大學、台灣大學、嘉義大學、屏科大成立植物教學醫院,也陸續將植物醫師派駐於各地方政府、農會及試驗單位,給予農友更多協助的管道並輔導如何正確及合理化用藥,落實作物病蟲害整合性管理之輔導及推廣。農委會也積極在擬定植物醫師法,近期會交由行政院審議,給予植物醫師一個實質的職稱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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